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和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就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取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自考生。
(二)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三)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且合格。
(四)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本次不受理本科毕业申请;学信网信息中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和毕业申请中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本次不能申请毕业,待信息变更后下次再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操作流程
(一)5月29日9时至6月8日17时,考生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s://zikao.hneao.cn/net/”网上自行申请。选中“全日制申请学校”;填写毕业信息(申请本科毕业时标为星号的内容均为必填);上传附件材料:电子相片、身份证扫描件,申报本科的考生还需上传专科毕业证书或其他本科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应在2023年9月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6月2日至6月13日12时,审核考生毕业申请数据。
(三)6月2日至6月13日12时,考生登录“自助服务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打印《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核对无误签字后扫描上传回执单图片(未签字确认的不予办理毕业审核手续),支付毕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7:00)。网上支付成功才算完成考生个人毕业申请。
(四)5月29日至6月14日10时,考生对申请尚未审核(初审)的数据仍可修改,对审核未通过数据必须进行修改,若截止6月14日10时仍不修改或6月14日12时仍审核不通过,本次毕业申请终止,审核费用不退,下次按要求重新申请及缴费。
(五)6月15日17时,考生前置材料由我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六)6月17日至6月30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审核毕业数据。
(七)毕业审核通过后,等待学校通知,带好身份证复印件,蓝底两寸证件照来校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
相关要求
(一)本次毕业申请材料原则上全部通过自助服务系统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上传资料具体要求:
1.电子相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电子相片。照片尺寸必须是480像素x640像素,大小在20KB至40KB之间,背景选用浅蓝色,以考籍号命名,JPG格式。
2.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照片。把身份证正反两面单独拍照合成一张照片上传。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毕业手续的,或考生基本信息不全或错误、所上传资料不齐全的,审核未通过的只能参加下一批次的毕业申报,本次一律不予补办。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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